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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課服務項目-社政課
處理時限: 事實發生後提出申請 辦理方式: 親自或委辦證件及資格:
扶助項目:1.緊急生活扶助
2.子女生活津貼
3.托育津貼費
4.傷病醫療費
5.法律訴訟補助
6.外籍配偶返鄉機票費